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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队长信箱
信件编号 20100210001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0年2月10日
联系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晋贤乡保民村6组49号 联系电话 1519614****
信件主题 我的军照怎么就转不成了呢?
信件内容
支队你好: 我是09年11月复员的,可是中队在办理驾驶档案过程中,将驾驶证丢失了!可是档案一复员就消除了,没法补办!我到中队开了证明、总队开了介绍信。可我拿着档案、介绍信等来到交警队为什么不给予办理呢?我在网上看到的如下: <三、驾驶证的转入或转出手续: 均需由驾驶员本人持身份证及驾驶证或驾驶员档案亲自到车管所办理。> 不是驾驶证或驾驶员档案亲自到车管所办理吗?为什么不受理!
回复内容
“热心人”:
你好,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二十条之规定: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3、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十五条第三款同时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将属于复员、退伍、转业的,应当收存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和复员、退伍、转业证明复印件存入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鉴于您原所持部队核发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无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办理转入换证业务,您应到机动车驾驶证原核发部队办理补证后再到转入地广元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军队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
支队长   201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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